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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行政復議 公民便捷的法治化訴求渠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13日 09時10分   來源:貴州日報

行政復議,公民便捷的法治化訴求渠道

——訪貴州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朱玉  

    行政復議,是為了防止和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近年來,由於行政復議法的宣傳力度加大,群眾對行政復議的認識不斷提高,“復議維權”、“民告官”的行政復議案件逐年增多。但仍有很多人對行政復議不夠了解,一旦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就上訪或者到法院起訴,這不僅喪失了重要的救濟渠道,增加了群眾的負擔,也大量消耗了司法資源。為此,記者就行政復議相關問題,專訪了省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省政府行政復議辦主任朱玉。

    記者:哪些爭議可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向哪一級部門提出復議申請?對申請期限有什麼具體規定?目前貴州省對行政復議案件主要採取什麼方式審理?

    朱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都可以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法第六條對行政復議受案範圍作出了11項具體的規定。行政復議申請,一般是向原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行政復議法相關條款對行政復議具體應該向哪個部門申請有明確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方式,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國務院頒布的《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也規定可以實地調查核實案件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貴州省出臺的《行政復議聽證規定》明確要求對於重大疑難的案件要召開聽證會等等。總體來説,行政復議已逐漸成為貴州省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近3年來,全省共計進入信訪、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渠道的行政爭議12531起,通過行政復議解決的5816起,約佔行政爭議總量的一半,主要原因在於行政復議較其他爭議解決方式來説,為行政相對人提供了一條更為快速、專業和有效的救濟渠道。一是行政復議機關作為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機關的上級機關,其復議決定有一定權威性,能夠及時有效地化解行政爭議;二是行政復議既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審查合理性,還可以附帶審查據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三是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願、合法的原則開展調解和促成爭議雙方達成和解;四是行政復議具有專業性強、週期短、不收費的特點,還有司法作為最後的救濟渠道。行政相對人可先申請行政復議,如不服復議決定,還可以訴之法院,使其權益得以充分保障。

    記者:近年來,貴州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新的形勢下,貴州省行政復議工作有什麼新變化?

    朱玉:一是全省行政復議案件數量上升較快。2010年共收到申請1612件,受理1493件。2011年共收到申請2321件,受理2188件;2012年共收到申請2309件,受理2135件。經審理,作出維持原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佔總數的68%,作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決定和經達成和解、調解的達32%。二是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爭議種類有明顯的階段性特點。快速發展期也是矛盾凸顯期,如由於當前貴州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大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涉及徵地、房屋拆遷煤礦關閉整合、工商管理等行政復議案件相應增多,雙方分歧爭議較大。三是案件審理難度不斷加大。案件涉及的主體多元化,內容和範圍較寬,爭議的利益重大,適用法律和政策的問題亦趨複雜。此外,群體性申請行政復議和社會關注的案件增多,在處理上稍有不慎極易激化社會矛盾。因此,我們在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並充分運用調解、和解等形式結案,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

    記者:行政復議的公信力是行政復議的生命力所在,應該從哪些方面進一步增強行政復議的公信力?

    朱玉:一是加大行政復議法的宣傳力度,使老百姓在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時,知告、會告、能告、敢告。二是要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堅決依法受理,絕不推諉。三是努力提高行政復議的辦案質量和效率。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公正地作出決定。積極做好調解工作。四是努力增強行政復議的能力。重視行政復議機構建設,努力提高隊伍專業素質,保障辦案條件。

    記者: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貴州省行政復議工作有哪些創新?

    朱玉:一是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2008年,國務院法制辦決定在部分省、直轄市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貴州省是西部唯一的試點單位。目前,全省有省政府本級、貴陽市、遵義市、黔西南州、金沙縣、福泉市等10個地方政府和機關開展了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試點單位按照“政府主導,專業保障、社會參與、民主決策”的原則,組建了社會廣泛參與的行政復議委員會,統一集中行政復議力量、統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統一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統一以試點單位的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二是在遵義市、黔西南州、西秀區、福泉市等地方開展了行政復議受理、審理和結果三公開試點工作,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增強行政復議制度的公信力。三是加強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工作效能。各級行政復議機構依法及時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法定期限內審結案件;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辦案,並積極依法做好調解、和解工作。尤其是在辦理徵地、拆遷類案件中我們最大限度地做好調解、和解工作,積極化解爭議,促進和諧徵地、拆遷;對涉及項目建設的案件,力爭做到快審快結,切實促進項目建設順利進行。(方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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