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了2013年8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結果顯示, 8月份,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9.7%~100%,平均為66.7%。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3%,其中輕度污染佔24.9%,中度污染佔6.6%,重度污染佔1.8%。海口、福州和貴陽等6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達100%,南昌、南寧、哈爾濱等22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紹興、惠州、鎮江等27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50%-80%,1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超標天數中以O3和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較多,分別佔超標天數的74.9%和19.8%。與7月份相比,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下降4.0個百分點,重度污染天數比例上升0.1個百分點。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8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臺、唐山、石家莊、濟南、邯鄲、天津、衡水、西安、保定和廊坊;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銀川、福州、舟山、麗水、珠海、哈爾濱、貴陽、昆明和拉薩;排名前10的城市中,舟山、麗水、哈爾濱、拉薩空氣質量較上月有明顯好轉,海口、福州、珠海、銀川、貴陽、昆明等沿海及山區城市保持穩定。
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12.9%~64.5%,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4.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5.4%,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7%。13個城市中僅承德達標天數比例為64.5%,其他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均不足50%。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以O3和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分別佔超標天數的48.3%和41.4%。與7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36.5%下降到34.5%,下降了2.0個百分點。
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45.2%~93.5%,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7.2%,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2.8%,其中重度污染比例為2.5%。25個城市中麗水、南京和衢州等6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80%~100%之間,蘇州、湖州和鹽城等3個城市達標天數不足50%。長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中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7.6%,其次是PM2.5,佔超標天數的2.4%。與7月份相比,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73.5%下降到67.2%,下降了6.3個百分點。
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61.3%~93.5%,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6.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4.0%,其中重度污染比例為1.4%。9個城市中珠海、中山、肇慶、和江門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珠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8.5%;其次是PM2.5,佔1.5%。與7月相比,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90.3%下降到76.0%,下降了14.3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