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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10月起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18日 10時49分   來源:福建日報

福建:下月起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2億元

    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福建省決定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預計每年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2億元。

    此次降低收費標準的項目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費、因私護照費(因丟失補發護照)、公證費(證明財産繼承、贈予、接受遺贈)、國內植物檢疫費、農機産品測試檢驗費、商標註冊收費及部分考試考務費等。其中,公證收費中的財産繼承、贈予、接受遺贈收費標準,由原來按固定比例收取,改為分段遞減累計收取,並大幅度降低;機動車抵押登記費每輛次由100元降為70元;國內植物檢疫費標準降低20%;專利代理人和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等考務費標準降幅達25%-50%。(潘園園程飛郭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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