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
發改經貿[2013]18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糧食局、物價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中儲糧有關分公司:
今年中晚稻有望繼續豐收,集中上市後市場價格存在一定下行壓力,部分地區面臨收儲倉容緊張的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和國家關於下半年經濟工作的有關部署,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購工作,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特製定《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下稱《預案》),現印發給你們,並就做好中晚稻收購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組織企業入市收購。做好中晚稻收購工作是國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的責任。中儲糧各有關分公司、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省級分行要按照《預案》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委託收儲庫點,加強市場監測,及時啟動預案。有關産區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貫徹糧食省長負責制的要求,組織和引導當地農民有序售糧,在中儲糧公司無收儲庫點或倉容不足的地區,組織和指導本地企業積極入市收購,保證農民售糧需要。銷區省級人民政府也要督促本地各類糧食經營企業積極到産區收購,保持必要的庫存量;同時組織地方儲備企業採購,充實儲備庫存。
二、多措並舉擴大收儲能力。有關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抓緊時間組織倉房維修、騰倉並庫,積極配合中儲糧公司做好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跨省移庫等工作,儘早為收購新糧騰出倉容。中儲糧公司要加快國家已安排的簡易倉儲設施建設,確保新糧收購時能夠投入使用。在收儲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中儲糧公司可以租賃部分社會倉容,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適當搭建露天儲糧設施,確保農民售糧需要。搭建露天儲糧設施要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三、加大政策執行監督檢查力度。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在預案執行期間,要加大檢查力度,督促收儲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規範收儲行為,維護正常糧食收購秩序,防止出現“打白條”、違反質價政策等問題,保護好農民利益。農業發展銀行要保證收購貸款資金及時足額供應,加強貸款資金使用的監管,防止出現擠佔挪用等現象,確保庫貸一致。中儲糧有關分公司、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省級分行要加強對收儲庫點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指導,並對收購情況進行全程監管,確保收儲政策落實到位。
四、加強信息溝通和反饋。各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與中儲糧有關分公司要密切合作,加強對中晚稻收購情況的監測和分析,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收購過程中,如出現收儲矛盾突出、不能滿足農民售糧要求等情況,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農業發展銀行省級分行、中儲糧分公司等共同研究提出建議,及時向國家糧食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確保不出現“賣糧難”。
各地方有關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的要求,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週密部署,密切配合,認真做好中晚稻執行預案的各項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
附件: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國 家 糧 食 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儲糧總公司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