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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臺意見提出推進慈善事業發展5項任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4日 10時18分   來源:海南日報

    為加快推進海南省慈善事業的發展,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提出了海南省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5項任務:廣泛開展慈善宣傳教育,培育和發展公益慈善組織,加強慈善工作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拓寬慈善資源募集渠道和加強公益慈善組織自身建設。

    《意見》提出,發展慈善事業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推動、民間運作、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慈善工作格局;逐步完善慈善法規政策,加強對慈善事業發展的指導、支持和監管;培育發展公益慈善組織,支持推動社會志願服務;宣傳和弘揚慈善文化、慈善精神,鼓勵公民、企業、社會組織參與和支持慈善事業,形成推動海南省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合力。

    《意見》提出,要引導新聞媒體積極宣傳報道支持和參與公益慈善活動的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善行和義舉,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各類公益慈善組織要合理設置慈善項目,正確引導捐贈方向,積極開展慈善救助活動,及時向社會公開慈善信息;改革社會組織登記制度,對公益慈善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優先培育發展救災、醫療、環保、維權、志願服務等類公益慈善組織;把慈善工作隊伍建設納入海南省社會就業總體規劃,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和各類社會人才從事公益慈善工作;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通過項目資助、合同委託、社會招標等方式支持各類公益慈善組織向社會提供公益慈善服務。各類公益慈善組織要強化項目運作論證和監督,努力提高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依法開展慈善活動,進一步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在指定媒體公示慈善資金募捐、管理和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慈善資源科學配置、合理使用、規範運行等。

    《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各類公益慈善組織廣泛參與的慈善事業發展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政府向公益慈善組織購買服務制度。有關部門和單位為慈善事業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要建立和完善慈善法規,依法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完善慈善行業管理制度,加強對慈善募捐資金管理,確保慈善資金合法募集、安全運行、效益良好,認真做好慈善信息公示公開工作,定期向社會公開慈善事業發展情況、慈善募捐和款物運行、使用情況;建立省級慈善表彰制度,對在慈善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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