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和促進一把手更好地履職盡責,9月初,內蒙古自治區黨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向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印發了《強化自治區直屬單位一把手履行教育實踐活動職責十項措施》的通知。目前,全區各地各部門已經按照要求,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的領導小組。
這10項措施包括:一.明確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檢驗識別一把手。自治區黨委要把組織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情況,作為檢驗一把手政治水平、領導水平的重要標準,作為關鍵時刻考察一把手現實表現的重要契機,作為評價使用一把手的重要依據。二.把一把手帶頭作為監督檢查的重中之重。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對單位一把手帶頭情況進行重點調度,聽取彙報,調度面不少於1/2以上。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督導組對一把手帶頭情況進行重點督導,及時通報。三.實行一把手外出請示報告制度。集中活動期間,原則上第一批開展活動單位一把手不準安排出差、出訪。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要提前向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同志請示報告,書面報送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四.定期組織一把手專項述職。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在活動的每個環節,要召開一次專項述職會議,分領域聽取自治區第一批活動單位一把手履職盡責情況的述職,並逐一進行點評。五.建立約談一把手制度。對出現以下3種情況之一的,自治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約談單位一把手。一是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二是本單位發生頂風違紀案件,在社會上産生不良影響的。三是規定動作落實不到位、敷衍應付走過場的。六.加大對活動期間頂風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下發的相關通知,自治區紀委、黨委督查室將加大明察暗訪和督查力度,對頂風作案的,從嚴查處,並追究一把手領導責任。七.組織“四風”問題反向測評。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基本結束後,組織參加活動單位幹部職工和服務對象代表,對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四風”問題進行反向測評。對測評中反映較集中的問題,由一把手一一作出説明,並責令重點整改。八.開展“群眾評議”。組織各級黨員幹部代表、服務對象代表對第一批活動開展單位作風建設情況進行評議。自治區對達不到要求的單位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九.對一把手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把自治區第一批活動開展單位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情況、一把手履職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的重點內容。明確考核評價的作風標準,突出考核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黨委28條具體規定、解決“四風”問題等內容。十.對活動成效較差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一把手責任並責成補課。一是一把手履行職責不力,重點任務落實不到位的。二是活動成效不明顯,關鍵環節存在走過場現象的。三是機關“四風”問題反向測評問題較突出,經核查屬實的。四是部門工作作風沒有明顯改進,效能低下,基層黨員、群眾或服務對象意見較大的。五是活動期間發生頂風違紀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