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審計廳、省廣播電影電視局于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實施辦法》,明確指出要嚴格控制舉辦文藝晚會。
實施辦法指出,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原則上不得使用財政資金為公祭、旅遊、歷史文化、特色物産、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活動舉辦文藝晚會,不得與企業聯名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利用行政區權力向下級事業單位、企業及個人攤派演出經費、發放禮品及貴重紀念品等。非文化演出類國有企業不得參與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不得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明星”、“大腕”。切實轉變文藝晚會的奢華之風,對重大紀念活動舉辦的文藝晚會等鼓勵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統一,重點在節目內容上出新出彩;鼓勵組織舉辦群眾廣泛參與的、以群眾為主體的“百姓春晚”等,杜絕一味追求大場面、大舞美、大製作等。
實施辦法要求,要大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級新聞媒體要充分開展輿論監督,對大操大辦、奢華浪費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予以曝光。同時,嚴格進行審批監督檢查,嚴把立項關、內容關和監管關。各級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對違反《通知》和本辦法規定的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要及時制止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查處。 (記者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