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30日下午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目前《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已經國家規劃指導組審查及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式發佈實施,標誌著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正式啟動。
據省岷縣漳縣6.6級地震災後重建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包東紅介紹,按照重建規劃總體要求,規劃重建期為三年,即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2013年底基本完成住房維修加固;2014年全面啟動重建項目建設,8月底前基本完成小學、幼兒園恢復重建,年底前完成城鄉居民住房重建和中學、鄉村衛生院(室)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2015年,完成重災村和異地集中安置點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實施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及地質災害治理、生態修復等恢復重建;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復重建任務,使災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超過災前水平。
據介紹,災後重建規劃範圍涉及定西市、隴南市、天水市、臨夏州、甘南州5市(州)13個縣的109個鄉鎮。根據災害損失情況,確定重建資金總需求277.06億元。
為了支持岷縣漳縣地震災後重建,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於支持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了財政、稅費、金融、土地、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障、産業、扶貧等10個方面的扶持政策。省上由省財政廳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災區市州抓緊制定具體落實的實施細則。為確保災後重建項目工程質量,將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實行重建項目工程質量、審批、驗收責任終身追究制。
另據包東紅介紹,《總體規劃》突出了民生優先、村鎮建設與受災群眾安置相結合等特點,把重建重點放在優先確保恢復和改善災區基本生産生活條件的住房、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等方面。
新聞發佈會上,定西市有關領導還介紹了災區群眾安置及災後恢復重建準備情況。(甘肅日報 記者嚴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