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3.1%。其中,城市上漲3.0%,農村上漲3.3%;食品價格上漲6.1%,非食品價格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3.1%,服務價格上漲2.9%。1-9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5%。
9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0.8%。其中,城市上漲0.8%,農村上漲0.8%;食品價格上漲1.5%,非食品價格上漲0.4%;消費品價格上漲0.9%,服務價格上漲0.5%。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9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6.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1.98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18.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55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上漲6.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49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8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2.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3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5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4.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2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酒類價格下降0.8%,煙草價格上漲0.3%。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3%。其中,服裝價格上漲2.5%,鞋類價格上漲1.6%。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9%,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3%。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1%。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3.9%,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6%,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0.6%,西藥價格上漲0.2%。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2%。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7.0%,交通工具價格下降1.2%,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3.0%,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上漲0.9%。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9%。其中,旅遊價格上漲4.9%,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8%,文娛費價格上漲2.2%,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3.3%。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4.4%,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1.4%,水、電、燃料價格上漲0.7%。
據測算,在9月份3.1%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8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2.3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9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上漲1.5%。其中,鮮菜價格上漲6.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1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上漲1.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0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2.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7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5.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0個百分點;蛋價格上漲7.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
9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4%。其中,衣著、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價格分別上漲1.2%、1.0%、0.3%、0.2%和0.2%,煙酒及用品價格下降0.2%,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持平(漲跌幅度為0)。
2013年9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9月
|
1-9月平均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居民消費價格
|
0.8
|
3.1
|
2.5
|
其中:城市
|
0.8
|
3.0
|
2.5
|
農村
|
0.8
|
3.3
|
2.7
|
其中:食品
|
1.5
|
6.1
|
4.4
|
非食品
|
0.4
|
1.6
|
1.6
|
其中:消費品
|
0.9
|
3.1
|
2.4
|
服務
|
0.5
|
2.9
|
2.8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4
|
1.7
|
1.7
|
其中:不包括鮮菜和鮮果
|
0.5
|
2.4
|
2.4
|
分類別
|
|
|
|
一、食品
|
1.5
|
6.1
|
4.4
|
糧 食
|
0.3
|
4.0
|
4.9
|
油 脂
|
-0.6
|
-3.1
|
1.7
|
肉禽及其製品
|
1.4
|
6.6
|
4.1
|
其中:豬肉
|
2.2
|
5.9
|
-0.9
|
牛肉
|
1.1
|
21.9
|
28.8
|
羊肉
|
0.6
|
13.3
|
14.1
|
蛋
|
7.1
|
1.3
|
7.6
|
水産品
|
-0.1
|
5.9
|
3.6
|
鮮 菜
|
6.7
|
18.9
|
5.2
|
鮮 果
|
5.4
|
12.5
|
5.6
|
液體乳及乳製品
|
1.3
|
6.0
|
4.6
|
二、煙酒及用品
|
-0.2
|
-0.2
|
0.6
|
煙 草
|
0.0
|
0.3
|
0.5
|
酒
|
-0.3
|
-0.8
|
0.7
|
三、衣著
|
1.2
|
2.3
|
2.3
|
服 裝
|
1.2
|
2.5
|
2.5
|
鞋
|
1.5
|
1.6
|
1.6
|
衣著加工服務費
|
0.2
|
6.1
|
7.3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0
|
1.4
|
1.5
|
耐用消費品
|
-0.1
|
0.3
|
0.2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0.2
|
7.9
|
9.0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2
|
1.1
|
1.5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5
|
3.9
|
3.0
|
西 藥
|
0.0
|
0.2
|
0.1
|
醫療保健服務
|
0.0
|
1.6
|
1.6
|
六、交通和通信
|
0.2
|
-0.2
|
-0.4
|
交通工具
|
-0.1
|
-1.2
|
-1.2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2.4
|
0.9
|
-0.5
|
車輛使用及維修費
|
0.2
|
3.0
|
4.4
|
通信工具
|
-0.5
|
-7.0
|
-8.8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1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1.0
|
1.9
|
1.4
|
教育服務
|
1.3
|
2.8
|
2.8
|
旅 遊
|
2.8
|
4.9
|
1.9
|
八、居住
|
0.3
|
2.6
|
2.8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1
|
1.4
|
1.1
|
住房租金
|
0.3
|
4.4
|
3.9
|
水、電、燃料
|
0.4
|
0.7
|
1.9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