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
開展規範辦學行為督查情況的通報
為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3〕13號)的統一部署,各地對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進行了自查,教育部分八路對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福建、山東、湖南、廣西8個省(自治區)進行了抽查。
一、總體情況
總體來看,各地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均按照有關要求開展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辦學行為自查工作。一是做出專門部署,天津、上海等專門下發通知,遼寧召開全省啟動大會,浙江、江西、湖北、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陜西、甘肅、新疆、兵團等轉發了教育部印發的“減負萬里行”活動通知,對開展“減負萬里行”活動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北京、河北分別印發了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和意見,減負措施更加細化、更具操作性。三是開展督導檢查,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廣東、海南等派出督查組,對各地開展“減負萬里行”活動進行督導檢查,並對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進行曝光和查處。各地在大力推進“減負萬里行”活動的過程中,形成了很多典型經驗做法。
(一)規範招生入學。北京市嚴格按照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正規程序錄取新生,並開展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和初中入學網上錄取工作,嚴格規範學籍管理,建立了控制跨片流動的審核制度。河北省初中實行對口升學制度,嚴禁學校到服務範圍以外的任何小學、初中亂挖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選拔新生。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額按照不低於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江蘇省要求每所公辦學校到2015年擇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總數的10%以內,四星級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初中擇校生不得享受指標生的待遇。浙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率嚴格控制在5%以內,鼓勵各地實行“零擇校”。山東濟南明確到2016年,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黑龍江哈爾濱、綏化規定小學對口升入就近初中。
(二)規範考試科目與次數。河北省明確小學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考試,初中組織期中、期末兩次考試,不組織大型區域性的統一考試。重慶市規定,一至六年級只組織期末考試(考查),七至九年級只組織期中、期末考試(考查),由學校或年級組織命題和實施。小學畢業考試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舉行。內蒙古、廣東、廣西、雲南等地對中小學考試科目與次數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三)科學安排學生作業量。各地普遍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三至六年級作業總量控制在60分鐘,七至九年級作業總量控制在90分鐘。河北省教育廳專門制定下發《關於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逐步建立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並開展試點工作。江蘇鎮江潤州區今年5月1日起實行中小學生家庭作業網上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山東威海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各年級或班級學生的每日及節假日家庭作業經教務處審批後,在校園網主頁公示,接受家長與社會的監督。
(四)規範教育教學活動。吉林省嚴格督促地方和學校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新課程計劃,嚴肅制止和糾正隨意增加或減少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擅自加快教學進度、提前結束課程和提前復習迎考等不執行教學計劃的違規行為。青海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通告》,明令提出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規範教師教學行為。山西大同、山東濰坊、寧夏銀川金鳳區等地通過完善管理機制改進教師評價方式,與教師簽訂規範辦學行為及師德建設承諾書,出台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措施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和教育教學活動。
(五)打造高效課堂。河北省在全省開展中小學有效教學與有效學習的研究與推廣,積極推動各地研究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從課堂入手,推動減負工作。廣西玉林積極改革課堂教學模式、教學理念和教學方法,大力推進“有效學習”改革實驗,大大地提高了教學效率。山東聊城杜郎口中學秉承“以人為本,關注生命”的理念,不斷探索課堂教學改革,逐漸形成特色鮮明的自主學習模式,課堂由原來的“一言堂”變成了如今的“學堂、思堂、辯堂、樂堂”。
(六)改革教育評價。上海市構建了覆蓋學業表現、身心健康和品德行為三個領域、十個方面的中小學生學業質量綠色評價指標體系。北京市制定《北京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研製了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及《北京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河北省在小學階段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評價制度。初中生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創新與發現、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七個評價維度,評價結果可以用於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黑龍江省推進學業考試、高中招生配額到校和綜合素質評價三項改革,初步構建了適應素質教育的評價體系。雲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採用等級制與標準分報告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採用等級制與標準分報告成績。山東煙臺、湖南株洲、福建莆田等積極探索和完善中考考試評價體系,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生升學、評優、評先的依據。
(七)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上海市全面實行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網上報名,規範民辦學校招生程序和方法,並統一學校面談時間。河南省要求近兩年區域內存在民辦學校招生考試或測試的地方,省轄市教育局要制定具體的規範管理辦法,採取得力措施,切實加以規範。
(八)加強教輔管理。天津市認真開展教輔材料評議工作,組建綜合評議和學科評議兩個專家組,評議過程規範有序。教輔推薦亦通過網站和媒體向社會公佈。市糾風辦全程參與評議推薦。內蒙古包頭將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和規範中小學教輔材料工作作為對各旗縣教育局和學校政績考核、行風評議、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並建立考核和問責制度。福建省教育廳與新聞出版局、物價局、省糾風辦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工作程序,堅持“一科一輔”等原則,對規範教輔編寫、發行徵訂以及加強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湖南省教育廳從2012年秋季起,在全省建立了統一的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推薦和規範使用管理制度,明確了教輔材料評議推薦範圍、推薦辦法、選用辦法及監管機制。
(九)推行信息公開。河北石家莊要求各區縣教育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別是初中學校的招生入學政策通過張貼公告、報紙公佈等形式進行公開,學校在招生結束後,對招生情況和分班結果進行為期一週的公示。河南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每年招生之前,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範圍、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程序、學校收費(代收費)等信息。福建省各校均建有學校網頁,通過網頁對社會公開辦學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各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規範的辦學行為在一些學校仍然存在。在督查中發現,個別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對規範辦學行為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仍然受“應試教育指揮棒”的影響,還不能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遵循教育規律,國家對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要求需要進一步落實。
(一)違規補課。內蒙古呼和浩特十六中、鐵路一中、呼和浩特六中,安徽省蒙城縣第七中學,山東省淄博市桓臺縣第一中學,江西九江修水縣黃沙中學,福建漳平一中、漳平二中、漳平實驗中學等違規組織學生週末或假期補課。河北省石家莊市維明街小學組織學生課後有償補課,河南省鄭州中學代課教師段某組織該校學生到本人開辦的補習班上課,海南海口第二十五小學某老師強迫學生放學後留教室進行有償補課。
(二)違規考試和分班。個別學校擅自組織小學升初中考試或變相考試,陜西西安交大二附中對欲上該校初中並在學校傳達室登記過的93名學生,在校內進行了綜合素質測試;安徽省歙縣歙州學校違規招生,通過考試方式錄取初中階段不同年級的學生;河南鄭州一中實驗初中以舉行“新田杯”國際數學邀請賽初賽名義組織部分小學六年級學生進行升學選拔考試。少數學校違規分快慢班,督查中發現,內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第二中學初一年級存在此問題。
(三)作業量大。上海虹口區第二中心小學每天佈置大量的抄寫作業,孩子們往往做到深夜還不能完成,睡眠嚴重不足,體育和活動課均被語、數、英等科目佔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中學初中部、武義縣武陽中學也存在著“學生作業量過多”現象。
(四)國家課程方案未落實。一些地區學校音、體、美等學科專業師資力量薄弱,難以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另外為了升學考試而佔用音、體、美等課程的現象在一些學校特別是初三年級還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繼續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切實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以義務教育學生減負為重點,率先實現小學生減負,保持目前良好勢頭,努力抓出成效。一要強化責任追究。繼續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認真落實國家有關規定,並將其列為今後監督檢查的重點對象。對於違規辦學的學校,要加大曝光、查處力度,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二要宣傳推廣典型經驗。繼續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減負”經驗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學論證、深入挖掘、及時總結先進典型,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先進經驗的總結交流與推廣工作。三要積極推進教育改革。繼續推動各地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方案,組織實施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積極探索以完成本學段國家規定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以學業水平測試和學生綜合素質等為主要指標的綜合評價體系,科學評價中小學教育質量,逐步扭轉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教育質量的傾向。積極推進中考制度改革,完善綜合素質評價,鼓勵用等級制呈現中考成績,擴大優秀初中畢業生保送人數。深入推進教學改革,整合課程資源,提升教學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