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眾“公推公選”立法項目,“民主票選”立法項目;重要法規案須實行“兩審三通過”,確保科學立法……15日,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立法工作的意見》,其中多項立法新舉措在湖北省首次提出。
據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滕鑫矅介紹,《意見》順應群眾要求和呼聲,針對性強,亮點紛呈。
立什麼法、不立什麼法,群眾關注。《意見》首次提出新增“三個環節”確保立法選項的科學性:公推公選,論證評估,民主票選。
為拓寬公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意見》首次提出“公眾提出的立法項目建議和重要意見被採納後,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並給予獎勵”、“採取網絡等方式對常委會會議審議法規草案現場進行直播”。
為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意見》首次規定拓寬法規草案起草渠道,積極推行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專家學者“三結合”的法規起草方式,從源頭上遏制法規草案中的部門利益傾向。
為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意見》首次規定,每件法規草案應當徵求相關領域一定數量省人大代表的意見。
為避免出現立法決策失誤和瑕疵,《意見》規定增加立法中評估環節。
為保障公眾對法規的知情權,《意見》還首次明文規定,法規通過後,人大要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通氣會等方式,解讀其立法宗旨、重點和亮點。
據悉,在教育實踐活動中,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共收到意見建議500余條,其中有很多涉及立法工作。今年8月,《意見》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主任會議討論通過。(記者 楊宏斌 通訊員 王藝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