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重大的民生問題,近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信委、省衛生廳等10部門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甘肅省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明確今後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實施嚴格管理,生産經營單位和進口商要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出現問題,按照“誰生産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賠償。
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源頭到消費全過程的監管,涉及食品藥品、工商、質監、公安、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等多個相關部門。《意見》指出,今後,甘肅省將強化各部門的監管職責,構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社會共管共治格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許可條件;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原輔料使用和包裝標簽備案制度,嚴禁用轉基因食品作為生産乳粉的輔料;推行嬰幼兒配方乳粉電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實現産品全程可查詢、可追溯;同時,選擇部分市、縣,嘗試在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須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對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實施每批檢驗。
農牧部門要加強對奶畜養殖的規範指導和技術培訓,推進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建立不合格生鮮乳報告制度。商務部門應及時公佈並實時更新取得許可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進口商及産品名錄,方便消費者識別真偽。工信部門要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新建和擴建項目的核準。各級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線索要逐一核查,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意見》明確,任何企業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産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須在入境前直接印製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對無中文標簽標識的産品,一律作退貨或銷毀處理。(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