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印發《關於改革完善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啟動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這意味著廣西壯族自治區希望通過改革,著力解決食品藥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充實和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構建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區情、科學合理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
《意見》提出了改革的6大主要任務:一是整合監管職能,加強行政機構建設。將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部門、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管理職能進行整合,組建新的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為自治區政府直屬機構,增挂“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對全區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各市、縣政府原則上參照自治區的做法,加強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建設。二是整合監管隊伍,加強監管執法體系建設。將自治區、市、縣各級工商及其基層派出機構和各級質監部門相應的監管執法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劃轉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確保新機構有足夠力量有效實施監督管理。三是重心下移,加強基層管理體系建設。設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承擔基層食品生産企業、加工小作坊、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監管和基層藥品安全監管職責。鄉鎮(街道)所原則上按每所3-5名編制配備人員,對人口較多或産業發達、網點密集、監管任務重的鄉鎮(街道),可適當增加人員編制。四是整合資源,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將全區各級工商部門涉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裝備及相關經費劃轉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各級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高全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的整體能力和水平。五是形成合力,強化綜合協調機制建設。繼續加強自治區、市、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辦公室綜合管理、協調指導、監督考評等職能。六是群防群控,構築社會共治格局。
《意見》規定,各地各部門要平穩有序地推進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按國務院要求,原則上於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革工作。(記者 李新雄 通訊員 許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