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開始,國家在內蒙古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份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2012年又將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黑龍江等5個非主要牧區省的36個牧區半牧區縣,覆蓋了全國268個牧區半牧區縣。這是建國以來在我國草原牧區實施的投入規模最大、覆蓋面最廣、牧民受益最多的一項政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三牧”工作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兩年多來,各項政策任務進展順利,實施成效顯著,得到了廣大牧民群眾的普遍擁護。
一、主要政策措施
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主要財政政策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實施禁牧補助。對生存環境非常惡劣、草場嚴重退化、不宜放牧以及位於大江大河水源涵養區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中央財政按照平均每畝每年6元的標準,對禁牧牧民給予禁牧補助。二是實施草畜平衡獎勵。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實施草畜平衡,根據草原載畜能力,確定草畜平衡點,核定合理的載畜量。中央財政按照平均每畝每年1.5元的標準,對未超載的牧民給予草畜平衡獎勵。三是實施牧草良種補貼。為鼓勵牧區有條件的地方開展人工種草,增強飼草補充供應能力,中央財政按照每畝10元的標準,實施人工種植牧草良種補貼。四是實施牧民生産資料綜合補貼。按照每戶補貼500元的標準,中央財政對牧民生産用柴油等生産資料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將資金切塊下達到省,由省級組織實施。中央財政每年對地方工作進行績效評價,並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省份給予績效評價獎勵。
二、政策實施總體情況
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36億元,在內蒙古等8個草原牧區省份,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2012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資金150億元,將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河北等5省的36個牧區半牧區縣。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159.75億元,繼續支持在上述13個省區及新疆兵團和黑龍江農墾實施這項政策,並加大對草原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的支持力度。據統計,政策覆蓋了全部268個牧區半牧區縣,再加上其他非牧區半牧區縣,全國共有639個縣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涉及草原面積48億畝,佔全國草原面積的80%以上,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積38.3億畝,包括禁牧草原面積12.3億畝,草畜平衡面積26億畝。對1.2億畝人工草場實施了牧草良種補貼,對284萬戶牧民給予了牧民生産資料補貼。在中央財政加大投入的同時,各級地方財政克服財政困難,積極安排工作經費並加大地方財政配套政策投入力度。
三、政策實施效果
三年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政策效果初步顯現,與政策實施前的2010年相比,草原生態、畜牧業生産和牧民生活均發生了可喜的變化。一是草原生態環境加快恢復。2012年,全國近20%的草原通過禁牧封育得以休養生息,46%的草原通過季節性休牧輪牧和減畜初步實現草畜平衡。2012年全國草原監測結果顯示,重點天然草原牲畜超載率23%,較2010年下降了7個百分點;全國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為53.8%,比上年提高了2.8個百分點;鮮草産量10.5億噸,較2010年提高了7.6%,是十年來鮮草産量最高的年份。二是草原畜牧業生産方式加快轉型。牧區各地按照“禁牧不禁養,減畜不減肉”的要求,引導廣大牧民轉變靠天放牧的生産經營方式,積極發展舍飼圈養等現代草原畜牧業,提升了草原畜牧養殖規模化水平,增加了畜産品産量。2012年,牧區出欄50頭牛和100隻羊的規模化比重超過30%,略高於農區水平;全國268個牧區半牧區縣牛肉、羊肉、奶類、毛絨産量分別達到145.4萬噸、134.64萬噸、984.13萬噸和23.39萬噸,比2010年分別提高2%、1.6%、9.8%和7.2%,為保障牛羊肉供給提供了有力支撐。三是牧民收入加快增長。政策實施兩年多來,政策性收入的增加和草原畜牧業生産方式的轉變,促進了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2012年,全國268個牧區半牧區縣農牧民收入達到5924元,比2010年增加1430元,增長31.8%,其中草原補獎等政策性收入達到700元,佔農牧民增加收入的50%左右,佔牧民人均純收入的12%左右。
四、進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的思路
一是加快推進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加快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有利於鞏固草原生態保護成效,保障牛羊肉等畜産品的有效供給,促進牧民持續增收,實現保生態、保供給、保增收的多重目標。我們將在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同時,加大對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農牧民發展現代草原畜牧業的扶持力度。二是強化督導,確保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實到位。進一步夯實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監管手段,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鼓勵地方設立公益性草原管護崗位,調動村級草原管護員的積極性,落實禁牧管護責任制度,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同時,針對政策落實進度慢、資金到戶率低的地區,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督促落實,確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平穩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