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至25日,國家海洋局紀委召開國家海洋局首次紀檢監察查辦案件工作交流會,總結交流近五年國家海洋局紀檢監察查辦案件工作,研究部署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工作。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紀委書記呂濱出席會議並作講話。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王陳劍應邀作了查辦案件專題講座。東海分局、南海分局、海洋一所等局屬8家單位紀委在會上作了查辦案件的經驗交流。
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懲治腐敗和端正黨風政風的有效手段,也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記者從會上獲悉,國家海洋局紀檢監察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精神,按照中央紀委和國家海洋局黨組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從嚴治黨、堅決懲治腐敗,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近五年,國家海洋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5件,結案15件,給予20人黨紀政紀處分,7人受到司法刑事處理。這些案件的查處,在局系統引起了較大反響,給廣大黨員幹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推動了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
呂濱書記在講話中從六個方面對全局近五年紀檢監察查辦案件工作作了全面總結回顧,分析了新形勢下海洋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面臨的新情況,他説,過去五年,海洋局系統雖然沒有成為案件高發頻發行業,但隨著海洋局系統財政資金的逐年增多和法定行政權的增大,腐敗案件時有發生,海洋局系統開始進入了腐敗易發高發的高危行業,未來10年乃至更長時間,能否保持案件低發局面,免遭腐敗重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任務十分艱巨。他對加強全局案件查處工作提出四點要求,第一,進一步提高對案件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局紀檢監察系統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十八屆二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為契機,按照新一屆中央和中紀委“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提高認識,擺正位置,把查辦案件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出實招、動真格、見實效。第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加強案件線索的梳理、初核和案件審理,對清理出來的線索要規範登記和建立臺賬,根據中紀委線索管理的要求,經初查確有違紀事實的及時立案,具有存在可能性和可查性的及時進行核查,具有一定可查性但因各種原因還不具備核查條件的暫存備查,失實或無可能核查的及時了結。案件審理要堅持實體審核和程序審核並重、案件審核把關與執紀監督相結合,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使查處的每起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第三,提高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堅持以案促管、以案促防,加強案件剖析、通報和整改建議落實的跟蹤、回訪和問責,督促發案單位和部門整改,使懲治成果更好地向預防成果轉化。查辦案件不僅是懲治人,同時也是教育人、保護人的工作。查辦案件要體現對被調查人的教育和挽救,也要發揮對黨員幹部起到的“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第四,加強查辦案件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辦案隊伍是做好查辦案件工作的關鍵。身處反腐敗鬥爭一線的紀檢監察幹部,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做到政治堅定、堅持原則、剛正不阿、不徇私情、敢於碰硬、嚴守紀律、秉公執紀。黨組織要從政治、工作和生活上關心愛護辦案幹部,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為他們履職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呂濱書記最後強調,紀檢監察工作是一項光榮而艱巨的工作。案件查辦工作的政策性、原則性強,希望大家加強學習,提高辦案的能力和水平,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國家海洋局所屬各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局機關各部門相關負責人等70多人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