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上午,內地與港澳民航部門在北京簽署了《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以下簡稱《合作安排》)。中國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李健參加了簽署儀式。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司長萬向東、香港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澳門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分別代表內地與港澳民航部門簽署《合作安排》。
為加強民航安全管理,促進維修行業的發展,方便維修人員的相互流動,降低政府審定和檢查負擔,減輕由於重復檢查和管理給維修行業帶來的限制和負擔,內地與港澳民航部門于2001年開始籌劃實施聯合維修管理(JMM)工作,2002年5月21日在北京成立了聯合維修委員會,確定了聯合維修管理的目標和實施計劃。經過十餘年來三方人員的共同努力,聯合維修管理工作已取得了豐碩成果。2002年5月和2004年2月分別達成了關於零部件和動力裝置維修單位批准的相互認可,于2006年6月2日簽署了包括航空器機體、動力裝置和零部件在內的維修單位批准的全面相互認可合作安排。截至目前,內地與港澳已有超過100家維修單位取得聯合維修管理的維修單位批准。
此次簽署的《合作安排》,標誌著內地與港澳三地民航部門在維修管理方面實現長期的、全面的合作又取得了新的進展,三地任何一方民航當局的管轄下被批准從事維修培訓工作的維修培訓機構,將被其他兩地民航當局認可從事同樣的工作。這將對三方共享培訓資源、減少審計次數、方便維修人員流動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