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福建推行車用天然氣瓶責任險 最多可賠付100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04日 10時28分   來源:福建日報

    日前,在福建省特檢院的推動下,保險公司與福建省汽車運輸總公司所轄的7家車用LNG氣瓶使用單位、9家CNG氣瓶使用單位簽訂合作協議,為福州地區檢驗合格的500多只車用LNG氣瓶和200多只CNG氣瓶上第三方責任險。每只氣瓶每年保費200元,最多可賠付100萬元。這是國內開展車用LNG氣瓶、CNG氣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首次嘗試。

    該項工作的啟動,將提高車用LNG氣瓶、CNG氣瓶使用單位的賠付能力,分擔使用單位風險,並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促進車用氣瓶安全管理,提高車用氣瓶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目前,我國在車用LNG氣瓶、CNG氣瓶領域未建立事故責任險制度,保險特有的風險防範監督和社會救助的杠桿作用未形成。而車用LNG氣瓶、CNG氣瓶多使用於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領域,一旦發生事故,賠付傷亡成為難題。如果處置不當,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此外,今年6月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明確指出“國家鼓勵投保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 (記者 姚瑾)

 
 
 相關鏈結
· 海峽兩岸上萬名信眾齊聚福建湄洲島共謁媽祖
· 專家建言福建改革發展 尤權頻頻發問求解妙招
· 福建首個高校反傳銷志願者聯盟成立
· 福建持續17年結對幫扶寧夏發展 將轉向全方位協作
· 福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
· 福建首個碳匯專項基金設立 確認捐贈資金1000萬元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