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蘇省紀委、省監察廳發出通知,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嚴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
江蘇省紀委黨風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出臺相關規定,是因為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既是形式主義的具體表現,又浪費財力、物力,助長奢靡之風。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精神,以實際行動堅決反對“四風”的有力舉措。
江蘇省紀委、省監察廳要求各地嚴格落實責任,堅決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相互提醒,相互告誡,嚴防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尤其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凡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的,一律不得公款報銷,不得轉嫁攤派,也不得弄虛作假變通處理。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執行中央紀委通知要求,嚴格管好所管轄的地區、部門以及工作人員。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也要進一步明確相關要求,抓好貫徹執行。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結合開展反浪費反奢侈專項整治行動,嚴格監督檢查,確保令行禁止。暢通信訪監督渠道,及時發現問題並從嚴把關,嚴肅問責,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凡違反規定的,不但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並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以鐵的紀律確保中央紀委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記者 陳月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