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部門獲悉,日前,河北省政府正式批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調整指導意見。
今年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城鎮每人450元/月,農村每人2500元/年。以此為基礎,根據人均生活水平和人均消費支出、人均財力情況,各市、縣可在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基礎上進行浮動,上下浮動的幅度為15%。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按照不低於全省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進行調整。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機構養育孤兒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