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2013年第十號違法廣告公告,曝光了8月份對全國部分媒體廣告進行監測抽查時發現的15則嚴重違法廣告,涉及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等類別。
據介紹,被曝光的違法藥品廣告包括下消丸、前列回春丸、痛風舒藥品廣告等。這些違法廣告涉及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處方藥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及利用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違法情節。北京燕竹醫院、中山醫家庭醫生口腔醫院、解放軍第464醫院等醫療廣告,涉及以健康講座欄目形式變相發佈,廣告中出現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等內容,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瑪卡益康、青錢柳降糖神茶、輕漾暢比芙小麥纖維素顆粒保健食品廣告,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擴大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違法內容。歐蒂芙燃脂精華油、礦草元黑白冰泥化粧品廣告以及丹鳳眼美容服務廣告,其內容存在誇大化粧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絕對化用語、誤導消費者等違法問題。
公告還曝光了違法廣告發佈媒體,涉及電視、報紙以及互聯網等,其中互聯網媒體達5家,佔被曝光媒體的三分之一。據了解,工商機關將繼續加大廣告監測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嚴重違法廣告,嚴厲懲治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