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3〕第8號公告,要求銀行間市場全部債券交易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繫統達成,交易一旦達成不可撤銷和變更,進一步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結算行為,維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健康規範發展。
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13〕168號),簡化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對銀行卡人民幣賬戶跨境清算業務進行了梳理,規範了境內非金融機構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和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等業務。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3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一是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二是取消票據貼現利率管制,改變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加點確定的方式,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三是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不再設立上限。四是為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暫不作調整。
8月2日,發佈《2013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國務院以國函〔2013〕91號文批復建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參加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8月26日,為切實做好連片特困地區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連片特困地區扶貧開發金融服務聯動協調機制的通知》(銀辦發〔2013〕186號),要求人民銀行各相關分支機構按14個片區分別建立金融服務聯動協調機制,因地制宜,積極開展金融服務創新、信息共享、政策宣傳和統計分析等工作。
8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3〕第12號公告,強化銀行間債券市場券款對付結算要求,防範市場風險,提高市場效率,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健康規範發展。
8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穩步推進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工作。根據會議要求,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9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匈牙利中央銀行簽署了中匈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100億元人民幣/3750億匈牙利福林,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續簽了中冰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35億元人民幣/660億冰島克朗,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阿爾巴尼亞中央銀行簽署了中阿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20億元人民幣/358億阿爾巴尼亞列克,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3〕225號),對境外投資者在境內設立、並購和參股金融機構等業務使用人民幣結算進行了規範。
9月24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製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是由金融機構組成的市場定價自律和協調機制,旨在符合國家有關利率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對金融機構自主確定的貨幣市場、信貸市場等金融市場利率進行自律管理,維護市場正當競爭秩序,促進市場規範健康發展。會議審議通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工作指引》、《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佈規則》,選舉了首任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主任委員。
9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3年第三季度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