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再次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貫徹落實辦法的典型問題。至此,省紀委、監察廳已連續通報3批共18起典型問題。
此次通報的6起典型問題是:
尤溪縣公安局西城森林派出所原副所長肖德彪違規使用警車。尤溪縣西城鎮紀委給予肖德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林業局給予肖德彪行政降級處分,縣公安局免去肖德彪西城森林派出所副所長職務,調離公安隊伍。
漳平市拱橋鎮黨委副書記陳建勇揮霍公款。漳平市紀委給予陳建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全部費用。
漳浦縣公安局沙西派出所所長王世明、副所長王旺坤、許華雲等3人接受執法對象宴請,漳浦縣高林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鄭惠成作為“中間人”參與宴請和娛樂活動。漳浦縣紀委給予王世明、鄭惠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旺坤、許華雲黨內警告處分;漳浦縣委和縣委教育工委、沙西鎮黨委分別免去王世明的沙西派出所所長和鄭惠成的高林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職務。
廈門市思明區筼筜街道公款購買發放購物卡、違規租用車輛。思明區紀委對筼筜街道街政辦主任蘇智鋒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筼筜街道違規行為進行全區通報批評,責令收回2.6萬元購物卡等額現金,清退全部租用車輛。
建陽市國營桂林林業採育場場長繆德海私駕私用公車探親。建陽市林業局紀委給予繆德海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相關費用。
福州市臺江區市容管理執法大隊直屬一中隊中隊長趙小丹擅自動用執法車輛供臺江區寧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陳振汀和朋友外出遊玩使用。臺江區紀委給予趙小丹、陳振汀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臺江區市容管理局副局長兼執法大隊大隊長范敏育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引以為戒,汲取教訓,切實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貫徹落實辦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結合貫徹落實中央最近頒布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舉一反三,查找薄弱環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牢固樹立“如果不能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就是失職”的理念,保持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典型問題,要及時通報曝光,發揮警示震懾作用。(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