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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提高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02日 09時47分   來源:大眾日報

    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確定從2014年起擴大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並適當提高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黃金、煤炭等資源型省屬國有企業將按企業稅後利潤的15%計算上繳財政,高於此前的10%收取比例5個百分點。

    山東省從2008年起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全國率先試行這一制度的省市之一,在預算管理、收支規模上走在了全國前列。依據2012年的數據,全省共有納入實施範圍的23戶省國資委監管的一級企業,所屬獨立核算企業1460戶。2008年以來,全省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累計完成55.4億元,實現了應收盡收;實際完成預算支出53.1億元,近80%用於支持企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等資本性支出。

    來自省政府的資料顯示,與中央政府和其他省市相比,山東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實施範圍有待擴大、收取比例相對偏低。以收取比例為例,央企國有資本收益實行五檔收取比例,其中中國煙草總公司為20%,資源型企業為15%,一般競爭性企業10%;北京市、上海市、吉林省統一收取比例為20%,江蘇省統一收取比例為15%。目前,山東省省屬國有企業執行10%的收取比例。

    此次,山東省確定擴大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從2014年起,將除文化企業以外的所有省屬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省屬事業單位出資興辦的國有企業全部納入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據統計,此次新納入實施範圍的省屬一級企業為433戶,所屬獨立核算企業為588戶。

    同時,山東省確定從2014年起提高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收取比例分四類執行。其中,黃金、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按企業稅後利潤的15%計算交納,鋼鐵、機械等一般競爭性企業按企業稅後利潤的10%計算交納,監獄企業仍按現行規定定額上交,儲備糧承儲等政策性企業免交國有資本收益。依據2012年度收益數據測算,提高比例之後全省國有資本收益綜合收取比例約為13.7%。

    省財政廳的相關分析認為,此次山東省擴大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提高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對於增強政府預算調控能力,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據了解,今後山東省國有資本收益上繳財政的部分將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記者 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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