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安徽省規範表彰獎勵活動 防止表彰獎勵過多過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10日 10時16分   來源:安徽日報

    安徽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安徽省表彰獎勵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全省各類表彰獎勵活動,防止表彰獎勵過多過濫,推進表彰獎勵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辦法適用範圍為全省各類機關、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單位和經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團體舉辦的各類表彰獎勵活動。表彰獎勵項目申請、設立、調整、變更和撤銷,由舉辦單位分別歸口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請。落實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省級表彰獎勵項目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後,報黨中央、國務院審批;省級以下表彰獎勵項目報省委、省政府審批,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審批表彰獎勵項目。

    表彰獎勵遵循“嚴格審批、總量控制、合理設置、勤儉節約、注重實效”原則,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從嚴控制週期和規模。系統表彰獎勵週期為5年,專項表彰獎勵週期一般在2年以上。以省級機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一般不評選副廳級或相當於副廳級以上單位和幹部、縣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縣處級單位不超過受獎勵單位數的20%,縣處級幹部原則上不超過受獎勵總人數的20%。

    省級以下表彰獎勵活動,先進集體最多不超過50個,先進個人最多不超過150名。

    對推動工作失去實際意義,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的省級以下表彰獎勵項目,經建議、審核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後及時予以撤銷。退出或撤銷的表彰獎勵項目,如再次申請同類項目,一般不予受理。對未經批准擅自舉辦表彰獎勵活動的,將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黃永禮)

 
 
 相關鏈結
· 安徽省前三季度全省社會融資規模同比增四成
· 安徽省連續出臺制度規範領導幹部任職和行為
· 民生工程:安徽省362萬農村居民今年用上自來水
· 安徽省嚴格清理規範慶典研討會評比考核類活動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