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行為法典》經修訂後正式生效。根據新法規定,違反俄羅斯聯邦入境、居留制度相關規定者,將被送交法院判決,處以罰款並行政驅逐。俄有關執法部門將不再按舊法規定為相關人員辦理“一次性出境簽證”。近日已發生多起旅俄中國公民因對新法不了解,簽證過期後通過“中間人”辦理“出境手續”,持偽造法院判決書出境被扣留案件。有關行為已構成刑事責任。
中國駐俄羅斯使館提醒廣大赴俄中國公民了解和遵守俄羅斯相關法規,並通過正規渠道依法辦理出境手續。
有關法規細則如下:
《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行為法典》第18章第8條規定:
一、外國公民或無國籍人士違反俄羅斯聯邦入境、居留制度者,處以2000-5000盧布罰款並行政驅逐。(違法行為包括:在俄無有效居留證件、有效證件遺失後未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以及在規定居留期限到期後未按時離境。)
二、外國公民或無國籍人士入境俄羅斯聯邦所持簽證種類與實際從事行為不符者,處以2000-5000盧布罰款並行政驅逐。
三、在莫斯科市、聖彼得堡市、莫斯科州及列寧格勒州存在上述違法現象者,處以5000-7000盧布罰款並行政驅逐。
注:行政驅逐一般附加5年內不準再入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