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氣象局印發《關於加強氣象觀測技術裝備保障業務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完善裝備保障業務佈局分工,提高氣象觀測技術裝備保障業務化水平,增強氣象觀測技術裝備保障業務能力,明確到2020年建成功能完善、技術先進、規範標準的氣象觀測技術裝備保障系統。
《意見》指出,裝備保障業務實行國家和省兩級管理,業務運行實行國家、省、地和縣四級佈局。在健全裝備保障業務體制機制方面,要求健全裝備保障業務體系,健全國家級、省級裝備保障業務機構,加快建設地市級裝備保障業務機構,縣級氣象機構要把裝備保障業務作為綜合氣象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自主保障和社會化保障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完善觀測業務和裝備保障業務的聯動機制。
記者了解到,《意見》明確指出要建立完善溫度、氣壓、濕度、風、雨量、雲、能見度、天氣現象等直接觀測氣象要素計量檢定和現場校準方法,健全相應的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範。
同時,針對裝備保障業務關鍵、薄弱和重要領域技術問題,加強科技攻關;加強裝備保障業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保障業務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等制度和激勵機制,穩定裝備保障隊伍;切實加大投入,將裝備保障業務配套建設作為觀測系統建設項目驗收的必要條件。
據悉,氣象觀測技術裝備保障業務作為現代氣象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觀測系統穩定運行和觀測數據質量保證的基礎。《意見》的制定,是貫徹中國氣象局關於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總體要求,落實《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發展規劃(2014-2020年)》部署,不斷推進裝備保障業務規範化和現代化,提升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穩定運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