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下發通知明確,繼續開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示範工作;到2015年,建成100個左右城市(區)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示範項目,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逐步提高,力爭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10%。
通知指出,示範項目建設應符合安全、連續、方便、舒適和易於維護的原則。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修訂)城市(區)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專項規劃,並與城市軌道交通、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專項規劃相銜接,重點落實和細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發展政策和設施佈局,結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條件和城市交通發展實際等,合理規劃步行道、自行車道及停車設施,並提出近期建設方案。同時,建成具有一定規模的城市(區)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示範區域。
通知明確,符合申報條件的城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申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擇優推薦(一般不超過5個)示範項目。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申報條件、能儘快組織實施的項目為示範項目。
通知強調,示範項目應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各示範城市應做好工程驗收和其他內容的審核工作,並進行項目總結,省級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初驗。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組織專家對初驗合格的項目進行評估驗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城市(區),將被正式命名為國家城市(區)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示範項目,並推薦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