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吉林省政府召開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通報會,省紀委監察廳對全省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的5起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批評。
據了解,被通報的案件有:白山市江源區和順煤礦停産整頓期間違規出煤相關責任人失職案,四平市二龍湖林場、石嶺林場當班值守人員擅自脫崗案,伊通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公共安全中隊負責人違規審批爆破器材案,和龍市福洞鎮政府火災隱患治理不及時案,舒蘭市張國權碎石場非法生産相關責任人監管不到位案。共追究責任人員20名,其中,縣(局)級責任人員3名,科級責任人員10名,其他責任人員7名。
據悉,我省將進一步加大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工作力度,把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制度建設,納入安全發展長效機制建設的重要日程。通過採取約談、警示、暗訪、事故處理跟蹤、隱患追責等多種形式,對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不落實的行為,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同時,還將通過信訪、電話、短信、微信、網絡等方式,廣開監督渠道,並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社會監督,形成社會化監督常態機制。(記者 孫寰宇 通訊員 付義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