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國內人民幣外匯衍生産品市場功能,便利企業、銀行等市場主體管理匯率風險,促進外匯市場發展,發揮市場在外匯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人民幣外匯衍生産品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13]4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簡化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業務準入管理,以簡政放權支持銀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增加貨幣掉期業務本金交換形式,便利企業管理外幣債務風險。三是支持銀行完善期權業務定價和風險控制,促進銀行準確識別、計量和管理匯率風險。
《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