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日本內閣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新版《防衛計劃大綱》和《中期防衛力量建設計劃》。這三個文件老調重彈,鼓吹“中國威脅”,渲染地區緊張氣氛,打著維護自身安全與地區和平的幌子為其擴充軍備製造藉口。中方對日方有關做法表示堅決反對。
日本一方面宣稱自己是愛好和平的國家,堅持專守防衛政策,不做軍事大國,另一方面卻大肆兜售所謂的“積極和平主義”,在新版《防衛計劃大綱》中放棄了“建設有節度防衛力量”的政策,提出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計劃採購F-35戰機、滯空型無人機、“宙斯盾”驅逐艦等先進武器裝備,組建兩棲作戰部隊等進攻性作戰力量。日本的軍事安全政策究竟要走向何處?這不能不引起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的強烈擔憂。
日本一方面宣稱尊重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另一方面卻不斷否認二戰侵略歷史,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傷害受害國人民感情。一個不能正視歷史的日本,有何資格談論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又怎麼能夠為世界和平作出貢獻?
日本一方面宣稱要加強國際協調,實現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為確保國際社會安全與繁榮作出積極努力,另一方面卻固守冷戰思維,強化與有關國家的軍事同盟,企圖拉攏其他國家製造地區對抗,攪亂地區局勢。日方這種行為,與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時代潮流背道而馳。這難道就是日方為東亞地區和平穩定所採取的負責任的措施嗎?
我們敦促日方深刻反省歷史,恪守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承諾,以實際行動改善同亞洲鄰國的關係,為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發揮建設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