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加強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明晰試點工作定位,加強考務和錄取過程管理,強化信息公開和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各試點高校要成立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完善規章制度,明確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職責,規範招生程序和工作流程。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嚴格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考核。各試點高校要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及培養要求,細化與學科門類或領域相適應的報名條件,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對考生報名申請進行審核,合理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人數。加強筆試和面試考核管理,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筆試儘量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通知強調,各試點高校要明確筆試、面試等成績的使用辦法,嚴格控制招生比例。確定考核合格擬入選考生名單時,須明確考生入選專業及錄取優惠分值,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後方可正式通知考生。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嚴禁偏離試點定位進行惡性生源競爭,以“簽訂預錄取協議”、“入校後重新選擇專業”等各種方式吸引生源或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嚴禁變相招收藝術體育類專業或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類型考生;嚴禁突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錄取;嚴禁突破經公示的優惠分值錄取;嚴禁更改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嚴禁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或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
通知要求,各試點高校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公開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考核合格標準、擬入選考生名單及入選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錄取結果、違規處理結果、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要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試點高校嚴格執行動態管理和準入退出機制,凡是政策執行不嚴格、管理不規範、問題突出的,一律停止試點資格,並追究學校及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