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由國家知識産權局會同教育部、科技部、農業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共同起草制定的《關於深入實施知識産權戰略,促進中原經濟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印發。該《意見》從農業現代化、工業新型化、城市群協調發展、做強文化産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對中原經濟區知識産權工作提出指導和要求。
《意見》以到2020年將中原經濟區初步建成知識産權特色優勢發展區為目標,緊緊圍繞《中原經濟區規劃(2012—2020年)》,密切結合中原經濟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堅持突出重點、核心帶動、錯位發展、全面提高的工作方針,以提升區域知識産權綜合能力,優化整合區域知識産權資源,發揮區域中心城市帶動作用,支撐中原經濟區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全面協調發展為思路,從農業現代化、工業新型化、城市群協調發展、做強文化産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對中原經濟區知識産權工作提出指導和要求。
《意見》針對中原經濟區的實際特點,突出農業和文化領域知識産權工作,又結合區域內不同地區發展特點,在不同類型城市發展中體現階段差異性,既考慮了落實好現有工作,也考慮將相關知識産權資源向中原經濟區集聚,探索先行先試的工作。
為確保《意見》各項工作順利推進,七部門將建立中原經濟區知識産權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制定工作計劃,加大投入力度,開展相關試點,推動地方交流協作,促進中原經濟區知識産權工作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