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湖北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向全省災區下撥了3.66億元冬春救助資金,確保災區群眾溫暖過冬。
2013年,湖北省先後遭受了暴雨洪澇、伏旱、地震等多種自然災害,給受災群眾生産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據省民政廳救災處介紹,3.66億元冬春救助資金中,中央冬春救助資金2.85億元,省級資金8100萬元。省級資金中安排500萬元用於巴東縣地震受災群眾的應急救助。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明確規定:此次下撥資金主要用於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各地要對救助款物發放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確保專款專用;要保障重點,按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預留資金,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資金要實行“一卡通”社會化發放,採購受災困難群眾過冬所需棉衣、棉被等救災物資要嚴格按政府採購程序執行。(楊麟、張家翔、崔鵬飛、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