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重要舉措
——總後財務部負責人就
《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管理辦法》作出解讀
《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管理辦法》由四總部頒發後,引發全軍官兵熱議。為什麼頒發新的《辦法》?《辦法》有哪些亮點?限額是怎樣計算的?有什麼配套措施?就大家關心的話題,記者日前採訪了總後財務部負責人。
問:為什麼頒發新的《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管理辦法》?
答:現行《總部事業部門行政消耗性開支限額管理辦法》是2008年由總後勤部頒發的,對加強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落實力度、管控效果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根據形勢任務需要,修訂頒發新的《辦法》,從總部機關部門率先嚴起,對推動全軍各級機關的行政消耗性費用從嚴管控,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經費保障效益,都具有深遠的意義。具體有三點考慮:
一是改進機關作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需要。去年以來,黨中央、中央軍委先後下發了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厲行勤儉節約、嚴格經費管理的一系列制度規定,習主席和軍委首長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修訂《辦法》就是貫徹習主席和軍委首長指示要求,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總部機關部門經費支出監管力度,大力促進機關作風建設。
二是加強經費管理、從嚴控制消耗性開支的需要。雖然各級在加強行政消耗性支出管控上採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存在超標準、超範圍開支問題,為進一步強化經費支出管控,切實把行政消耗性費用管住用好,《辦法》在吸收借鑒預算單列、限額管理、歸口支付結算等有效做法的基礎上,注重完善強制性、懲戒性管控措施,增強《辦法》的執行力。
三是適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搞好銜接配套的需要。近年來,黨政機關相繼推出了日常公用經費定員定額、“三公”經費公開公示等管理辦法,去年又相繼推出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政策法規,為適應國家政策制度調整,需要相應調整《辦法》的內容,確保政策法規銜接配套。
問:新的《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新修訂的《辦法》共6章22條、比原《辦法》增加9條。新的舉措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是擴大限額適用範圍,實現了經費開支全面管控。為強化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全面管控,《辦法》擴大了限額適用範圍:管控對象,由過去的總部事業部門延伸到總部機關所有的部門,同時要求各大單位參照制定本級機關部門的管理辦法;經費類別,由單純的事業經費中列支的行政消耗性費用管理擴展到部門掌管的各項經費;項目範圍,增加了軍隊對外交流計劃外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等2個項目。
二是完善限額標準體系,設置了支出總量上限。為從預算源頭上管控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開支總量,根據總部機關部門編制任務特點,借鑒中央國家機關做法,實行部門綜合限額和單項費用限額相結合的“雙限額管理”,其中部門綜合限額是總量控制額度,單項費用限額是按照行政消耗性費用類別制訂的單項費用控制額度。
三是調整預算結算辦法,強化了經費管理全程歸口。預算歸口編制,總部機關部門單獨編制本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開支預算,區分不同經費來源履行報批手續。開支歸口核算,總部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費用類別,一次性劃轉到“公雜費”“特支費”“差旅費”科目開支核算;年終預算結余撤項,經費轉回原科目。結算報銷歸口辦理,總部機關部門從事業經費預算中安排的行政消耗性費用,由總後勤部財務結算中心統一辦理資金支付和結算報銷。
問:新的限額是怎樣計算的?
答:為保障機關辦公基本需要,合理制訂限額標準,避免奢侈浪費,我們組織對總部機關部門2010至2012年實際支出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本著適度從緊、保障必需的原則,綜合限額標準按照前3年平均開支水平的90%確定。考慮到行政消耗性費用開支與部門編制構成、職責任務、人員數量相關,綜合限額標準按照部門、業務局室、在編幹部實力,採取因素分析法分別制定,與有關部門溝通情況看,普遍認可這個標準水平,能夠較好體現部門任務特點,通過努力可以將開支水平控制在限額之內,總體比較科學合理。
問:限額管理有什麼配套措施?
答:為確保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標準、管控辦法在總部機關部門有效落實,並在全軍部隊推廣實施,《辦法》中提出以下具體措施要求:
一是嚴格預算管理。要嚴格按照《辦法》要求,清理核實在編人員和局室,精準測算部門綜合限額和單項費用限額標準;依據年度工作計劃和保障需求,按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限額標準編制預算項目,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日常辦公、會議培訓等開支,從源頭上壓縮行政消耗性經費預算。預算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對超預算、無預算開支,一律不予結算報銷。
二是明確禁止條款。明確禁止以任何名義將行政消耗性開支用於贈送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報銷私人宴請費用,套取現金設立“小金庫”等。嚴禁以會議、集訓會審、集中辦公等名義組織會餐或者安排宴請;嚴禁在會議費、集訓會審費、集中辦公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紀念品開支。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要求建立公示制度,每年將行政消耗性費用開支管理情況,採取適當形式在本部門內部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周。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總後勤部財務部、解放軍審計署將按照規定職能權限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給予懲處。
四是拓展制度落實。《辦法》要求軍區、軍兵種等大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級機關部門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管理辦法;總部機關各部門直附屬單位,參照本辦法嚴格加強行政消耗性費用限額管控,有利於保持政策制度廣泛覆蓋、有序銜接,促進節約工作深入持久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