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將召開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各市、縣也將陸續召開“兩會”。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實施意見,堅決反對“四風”,嚴肅會議紀律,確保“兩會”風清氣正、順利進行,1月10日,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聯合發出《關於嚴明全區“兩會”有關紀律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始終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中央和自治區決策部署,堅決維護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權威,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決不允許洩露黨和國家秘密,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重大原則問題上頭腦清醒、旗幟鮮明、立場堅定,自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
通知要求,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要履行好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帶頭反對“四風”,作好表率,發揮好引領示範作用。要嚴格遵守會議有關規定,不準組織和參與吃請、請吃;不準出入私人會所;不準組織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發放或相互贈送禮品、紀念品、禮金、購物卡、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
通知還要求,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中央“5個嚴禁、17個不準和5個一律”和自治區黨委“四要四不準”的紀律要求,依法行使職權,認真履行義務。不準參與和幫助他人拉票、賄選;不準妨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法行使權利;不準隱瞞、包庇和袒護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行為。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兩會”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負起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統籌抓好落實。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充分運用紀檢監察“12388”、組織部門“12380”舉報受理平臺,及時受理群眾舉報,進一步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對違反“兩會”有關紀律規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糾正、早制止,對違反“兩會”有關紀律規定的行為要快查快辦,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確保“兩會”風清氣正。(記者 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