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2014年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和人民銀行貨幣信貸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和改善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保持適度流動性,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行,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銀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
2013年初人民銀行創設常備借貸便利工具以來,人民銀行適時向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提供了大額的短期流動性支持。此次開展的部分人民銀行分支行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是短期流動性調節方式的創新嘗試,主要解決符合宏觀審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需求,完善中央銀行對中小金融機構提供正常流動性供給的渠道。人民銀行分支行常備借貸便利操作的對象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四類中小金融機構。期限分為隔夜、7天和14天三個檔次。常備借貸便利全部以抵押方式操作。此次試點接受的合格抵押品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國家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公司信用債等債券資産,人民銀行通過設置不同的抵押率來控制信用風險。
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制度和抵押品管理框架,運用常備借貸便利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障春節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流動性供給,促進貨幣市場平穩運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引導當地法人金融機構改善資産負債管理,平穩、適度投放信貸,合理控制同業業務,進一步改善期限錯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