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對2014年工作作出了部署。2014年審計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反腐、改革、發展,以監督檢查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著力反映公共資金使用、公共權力運行和公共部門履職盡責情況,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努力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國有資源的審計監督全覆蓋,為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具體將組織實施以下審計:
(一)財政審計方面。安排了財政部具體組織2013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編制中央決算(草案)審計,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2013年度中央財政建設投資情況審計,中央部門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編制審計,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地方財政收支審計;受中央組織部委託,安排了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二)金融審計方面。安排了重點商業銀行貸款跟蹤審計,國家開發銀行2013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受中央組織部委託,安排了金融機構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三)企業審計方面。受中央組織部委託,安排了中央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四)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方面。安排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中國國學研究與交流中心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同時結合中央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還將對國家電力建設等重點投資項目進行審計。
(五)資源環境審計方面。安排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審計,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及相關資金徵管情況審計。
(六)涉外審計方面。安排了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駐外經營性機構審計,駐外非經營性機構(含對外援助)審計和聯合國審計。
上述審計項目是初步安排,在年度組織實施中,審計署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一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