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一年。一年來,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和草原監理機構按照全國草原工作會議暨草原監理工作會議對執法監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組織實施草原執法監督年活動為平臺,深入貫徹實施草原法律法規和草原司法解釋,不斷加大對草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和查處的違法案件數量較上年均有明顯增加,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案件數量也大幅增加,一批草原違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草原執法的威懾力得到明顯提升。
近日,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公佈了《2013年全國草原違法案件統計分析報告》。報告顯示,2013年,全國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發案19185起,比上年增加533起,增長了2.9%。其中,立案18767起,比上年增加707起,增長了3.9%。立案案件中,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9起,比上年增加154起,增長了1.23倍。各類案件共涉及破壞草原面積22.97萬畝,比上年增加10.96萬畝,增長了91.3%。各類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和結案率分別比上年提高了1.0和0.6個百分點。近三年各地查處草原違法案件的力度較“十一五”期間明顯提高,年均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7778起,比“十一五”年均增加878起,增長了5.2%,平均立案率和結案率分別提高了3.9個百分點和0.6個百分點。報告還對不同類型案件近三年的變化情況和特點進行了深入分析。
針對2013年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報告提出了進一步強化草原執法監督工作的對策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對草原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二是及時通報曝光重大典型草原違法犯罪案件;三是建立完善草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四是進一步強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執法監管;五是堅持深入開展草原普法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