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總局全面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之際,辦稅提速、首問責任、減輕負擔、公開透明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正在陸續出臺。日前,稅務總局出臺了《關於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臺前徵求意見規定的通知》,將公開徵求意見作為今後稅收政策措施出臺的前置條件,切實防止在制度上發生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違法增加納稅人義務的行為,從而建立起納稅人權益保護墻。
《通知》明確,稅務總局出臺部門規章、稅收規範性文件時,除需要保密的外,要採取書面、網上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徵求並研究社會公眾意見,不公開徵求意見的應當説明理由;在參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或其他涉稅文件的起草工作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徵求意見工作。
制定稅務部門規章、稅收規範性文件是稅務機關的重要行政行為,對保護納稅人切身權益至關重要。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説,2010年以來,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稅收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稅務部門規章制定實施辦法》等一系列制度規定,對稅收立法、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決定、公佈、備案、清理等各環節進行了規範,明確了公開徵求意見的要求,稅務部門規章、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內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重大切身利益時應當徵求有關機關、組織、公民或者法人的意見。《通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把公開徵求意見作為稅務部門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文件出臺的前置條件,增強了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對納稅人合法權益將起到重要保護作用。
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所長李萬甫認為,稅務總局堅持以公開徵求意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稅收政策措施制定過程的透明、陽光。實行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出臺前公開徵求意見制度,將納稅人權益列為審查內容,對於納稅人合法權益保障、規範稅務機關執法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稅務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也是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