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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網民關於“防止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被他人冒用”的留言

2020-11-11 08:3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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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廣東深圳的網民“冠”(手機尾號0669)説:因為身份證挂失後還可以使用,會給當事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建議重新辦理身份證時,在身份證增加換證次數編號,同時在戶籍管理系統註明舊證挂失作廢日期。這樣可以減少很多冒用身份證的問題。

公安部回復:

為有效防止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匯集群眾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信息以及換領新證後的原居民身份證信息,並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向社會相關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服務。截至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證監會等部門均已與公安部對接開展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應用。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擴大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服務範圍,最大限度防止居民身份證被冒用問題發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任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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