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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答網民關於“建議完善提取公積金還貸方式”的留言

2020-11-26 10: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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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甘肅慶陽的網民“群眾”(手機尾號8320)説:各級政府針對公積金貸款出臺了好多優惠政策,但我發現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購房公積金貸款時,必須要求一次性還清,否則不能提取公積金還貸。我建議去掉一次性還清這個條件,採取靈活的方式,根據貸款對象意願,邊存邊還。

甘肅省人民政府回復:

尊敬的網民,您好!

根據慶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借款人逐月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慶市公積金髮〔2019〕12號)規定,“全面開展借款人逐月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住房抵押貸款或置業擔保貸款的借款人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業務從2020年1月1日全面停止辦理”。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互助資金。近年來,慶陽市根據住房市場及業務發展形勢等要求,依法適時修訂完善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為切實保障職工住房消費,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政策優勢起到了積極作用。基於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控需要及制度要求,建議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或者在一次性還款時用夫妻雙方繳存的公積金餘額抵衝貸款額,也可以選擇不定期提前還款,減輕還款壓力,感謝您對住房公積金事業的關注和支持。(甘肅省慶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寧縣管理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任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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