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答網民關於“上市公司發佈多語種信息披露文本並定期介紹有關業績”的建議
來自國務院英文網的網友“e*6@gmail.com”説:我是住在香港的西班牙人,在中國投資了幾家公司,對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業績介紹工作,有三點建議:一是建議像歐洲和香港上市的公司一樣,發佈英文版的財務業績報告,這樣將有助於外國投資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運營情況。二是建議在財務業績報告發佈後,相關公司的CEO接受相應採訪公開介紹有關情況,採訪內容提供英文翻譯。這樣可以更好地讓外國投資者了解公司的想法、戰略和目標。三是建議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互聯互通機制購買中國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這兩個板塊有很多真正創新型的中國公司。(譯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回復:
感謝您的關注和建議。一、滬深兩所上市公司如有國際發展需要,可自行發佈英文等其他語種材料。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二、證監會鼓勵滬深兩所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後召開業績説明會,對公司所處行業狀況、發展戰略、生産經營、財務狀況、募集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存在風險與困難等投資者關心的內容進行説明,幫助投資者了解公司情況。您可以通過公司公告了解業績説明會相關安排。三、2014年11月、2016年12月,滬港通、深港通相繼開通運行,開創了操作便利、風險可控的跨境證券投資新模式,境外投資者可通過互聯互通機制購買符合條件的主板和創業板公司股票。2021年2月正式將符合條件的科創板公司股票納入滬股通股票範圍。2023年3月,我會推動滬深港通股票標的範圍擴大落地實施,此次擴容後滬股通、深股通股票在滬深兩市A股市值佔比分別達90%和86%。其中,納入互聯互通的科創板標的在其板塊的市值覆蓋率達60%,較擴大前提升29%。綜上,境外投資者通過互聯互通機制購買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在政策上和實操上均無障礙。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優化互聯互通機制,切實加強跨境監管合作,為境外投資者參與A股市場投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投資渠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市公司監管部、國際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