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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答網民關於“優化公積金提取使用管理模式”的建議

2023-09-08 15:2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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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海南海口的網民“斌”(手機尾號2988)説:國家設立了住房公積金政策,每個月從工人的工資還有企業拿出一部分錢交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是這筆錢除了買房就是要等到退休,生老病死才能夠取出來。現在的物價這麼高,難道政府沒有考慮過老百姓如何生活?建議優化當前的這種單一的管理模式,讓老百姓能夠選擇性的支取這筆錢,把住房公積金轉變成實實在在能夠為百姓帶來實際意義的東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回復: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且個人繳存部分不計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住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有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職工只有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取使用。此外,《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明確,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房公積金監管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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