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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眾反映個別地方中醫診所備案條件與上級要求不符 四川省政府認真核查成都市立即糾正並修改有關辦事指南

2020-07-17 18:0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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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楊先生2020年5月6日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的中醫診所備案條件中,將診所營業場地面積由以前的40平米增加到100平米。這個限制條件抬高了中醫診所開辦門檻,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文件要求不符。

國辦督查室收到群眾留言後,經初步核實,及時轉四川省政府核查辦理。

四川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辦通知後,迅速組織核查。經認真核查發現,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楊先生於2020年5月6日在成都市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衛生窗口諮詢中醫診所備案條件和流程,窗口工作人員出示的有關辦事指南中有“診所房屋面積至少100平米”等要求。經查,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和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55號)對中醫診所房屋面積的規定為“面積滿足功能需要”。核查後,成都市高新區社區發展治理和社會事業局立即根據有關文件修改辦事指南,刪除了“診所房屋面積至少100平米”等內容。同時,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及時與留言人聯絡,協助其辦理備案手續。楊先生已于6月16日領取了《中醫診所備案證》及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賬號,對整個辦理流程、服務態度均表示滿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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