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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發現的問題

2021-02-06 14:3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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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向廣東省反饋了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發現的問題,並將部分典型問題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進行了通報。廣東省高度重視,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第一時間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分別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專題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省政府建立省領導牽頭推進整改工作機制,制定清單式整改工作方案,逐項明確牽頭落實的省政府負責同志、責任單位、整改目標、完成時限等。省政府負責同志按照分工安排,專題研究部署,及時推動解決有關困難問題。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紮實推進反饋問題整改,取得較好成效。現將有關典型問題整改情況公開如下。

一、關於廣州市南沙區工程建設項目限時聯合驗收走形式問題的整改情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標準,統一齣具驗收意見”。督查發現,廣州市南沙區多數企業在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階段,仍要先分別進行規劃、消防、人防等“預驗收”,全部通過後再進行聯合驗收,聯合驗收成了“走過場”。

針對上述問題,廣東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聯合驗收工作自查自糾,結合各地貫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共性問題,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增進社會公眾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廣州市南沙區2020年12月1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聯合驗收工作的通知》,同步修改辦事指南,自文件印發之日起不再單獨辦理專項驗收,關閉原有的專項驗收系統入口,統一通過“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正式入案,由各專業部門同步審批出具驗收意見,審核通過後統一齣具聯合驗收意見書;印發《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消防、人防業務融合統一監管工作方案》,推行“一站式”融合監管。

二、關於部分轉供電主體收費標準遠超當地目錄電價問題的整改情況。督查發現,廣東省珠海港龍紡織有限公司分別向其轉供電終端用戶珠海神火能源有限公司、珠海鼎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按1.4元/千瓦時和1.25元/千瓦時標準收取電費,均高於珠海市0.675元/千瓦時的目錄電價標準。

針對上述問題,廣東省立行立改,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2020年10月22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國家降低工商業電價優惠政策確保降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的告知書》《關於進一步落實轉供電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通過電網服務渠道發放至63215戶用電主體。市場監管等部門同步推進監管執法和以案説法,全面推廣實時動態監測、查詢和監督的“轉供電歷”新型監管模式,按照“能改即改、應改盡改”原則加快推進“轉改直”工作,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對珠海港龍紡織有限公司等不執行政府定價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限期退還多收電費,並頂格處以違法所得五倍罰款,案件已經處理完畢。

三、關於廣州市、深圳市對審計查出的基金閒置、不合理計收管理費等問題未制定具體整改措施且未收回不合理收費問題的整改情況。審計查出廣州市、深圳市存在政府性投資基金閒置、基金公司未開展工作但計收管理費等問題。督查發現,廣州市國資委和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在整改過程中,未制定基金監管的具體整改措施,未督促基金公司退回不合理計收的管理費。

針對上述問題,廣州市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加快項目投資、積極協調減免退回管理費,推進政府投資基金的規範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15日,督查指出的62.61億元閒置資金已投出36.43億元,未投出的26.18億元中23億元為逾期理財産品,已被銀保監會接管或進入司法程序。對不合理薪酬、補貼、行政成本進行大幅調整壓縮,截至2021年1月13日,累計減免管理費1.939億元、退回管理費0.366億元。從2021年起,閒置半年以上的未投出資金不再計提管理費。深圳市進一步規範基金管理費計提標準,完善政府性基金績效考評機制,加快項目投出進度,切實盤活閒置基金,提高子基金投資效率。審計查出的2019年底已設立但未使用資金25.66億元,截至2020年11月已支出24.71億元,支出比例96.3%。對存在資金結存超過1年以及投資中小企業比例不足的子基金,責令限期返還市區引導基金承擔的相應比例管理費。截至2020年10月,6家問題基金已按要求全部退回結存資金超過1年、時序投資進度不達60%對應資金的管理費1397萬元。

四、關於部分國有企業“找藉口”不執行或打折執行房租減免政策問題的整改情況。督查發現,珠海市永福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疫情期間以“退租”“鎖門”等方式催討租金,對提出減租要求的小微企業百般推脫,甚至以口頭威脅等方式阻撓租戶聯合維權;惠州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要求下屬單位管轄的物業按照免一個月減半個月的方式減免租金。

針對上述問題,珠海市政府會同香洲區政府、市國資委等協助企業開展核查,及時提供業務指導。截至2020年底,珠海市永福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已完成排查整改,為符合條件的66家中海大廈樓宇內小微企業和68家富華里商業街在租商戶減免3個月房租,為政策認定範圍外的100家富華里商業街在租商戶減免疫情期間半個月租金,共計減免租金2124.12萬元。惠州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2次約談惠州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責令惠州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作出深刻檢討,派出市政府督查辦駐點督導整改,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惠州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對2020年上半年惠州大廈實際減免房租不足3個月的租戶,在下半年進行順延補足。截至2020年底,惠州大廈所有租戶已實際減免房租3個月,全年共減免物業租金175.54萬元。經回訪,各租戶均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五、關於惠州市惠陽區公證處要求辦事群眾提供循環證明問題的整改情況。“父子關係”證明屬於公安部確定的派出所、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證明事項,也屬於民政部確定的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證明事項。督查發現,惠州市惠陽區公證處辦理存款繼承公證時,置有關要求於不顧,依然反復要求群眾赴當地公安部門、居委會開具“父子關係”證明,循環説明“我爸是我爸”,導致群眾長達7個月無法辦理繼承公證。

針對上述問題,廣東省公證協會2020年11月25日公佈全省《公證事項辦理材料清單》,共分為48大項224小項,明確了辦理各類公證所需材料清單、最快辦結時限、注意事項等內容,並在清單後對需提交的材料作了詳細注解,統一全省公證機構證明材料的採信標準。惠州市惠陽區政府迅速協調當事人父親原單位提供有關人事檔案和履歷表複印件,證明繼承人順序。惠陽區公證處當天受理公證申請,當事人在2020年10月20日取得繼承權公證書,順利取出7萬元繼承款。10月28日,惠州市司法局印發了《關於在全市公證機構開展“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活動的整改方案》,制定9條整改措施,提升公證機構便民服務水平。2020年10月以來,惠州市對面向群眾的辦理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將收集到的國務院各部委取消的705項證明和廣東省取消的1220項證明相關材料印發各單位,要求各單位進行比對自查,及時整改。截至2020年底,惠州市直部門精簡證明事項100項,各縣(區)精簡證明事項693項。惠州市紀委監委問責12名相關責任人,責成惠陽區司法和信訪局協調引入惠州市陽光公證處提供公證服務,解決本地服務力量不足問題,並對惠陽區公證處進行重組。

六、關於部分學校借普通話測試、空調安裝等名義違規收費問題的整改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普通話水平測試費和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普通話測試費用收費標準為每人次不超過50元,在校學生減半收費,貧困生免收。督查發現,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借組織在校學生參加普通話測試之機,違規將普通話測試收費標準從每人次25元提高到每人次80元,僅2019年就多收取費用45萬餘元。東莞市教育部門、價格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未對該學院的違規收費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查處。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在沒有文件依據、沒有經過審批的情況下,以高出合同金額1倍的價格向學生收取空調安裝服務費,並將違規多收的費用納入學校賬戶。廣州市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未對該學院的違規收費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查處。

針對上述問題,廣東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教育亂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省教育廳組成專項工作組現場指導督促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立即整改。截至2020年11月27日,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已完成對2018年至2020年19912人次學生的退費工作,完成率100%。同時,對相關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實際多收學生空調使用費56.15萬元,已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全額清退完畢;補充完善空調服務協議,相關空調服務費由空調服務公司直接向學生收取結算,學院監督審核空調服務公司收費;向省教育廳報送書面檢查材料,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追責。

各地方、各部門要學習借鑒廣東等地對督查發現問題認真整改的好經驗好做法,深入剖析共性問題和癥結根源,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切實以整改促落實助發展,全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
2021年2月6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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