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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反映甘肅兩縣要求異地申請摩托車駕駛證須提供居住證 甘肅省政府督促有關單位核查整改落實摩托車駕駛證“一證通辦”要求

2021-12-21 15:1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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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甘肅省定西市岷縣、隴南市宕昌縣公安交警部門要求異地申請摩托車證須提供居住證。

國辦督查室收到艾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及時轉甘肅省政府核查辦理。

甘肅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轉甘肅省公安廳核查。經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反映人係四川籍人員,其在甘肅省定西市岷縣、隴南市宕昌縣開展工程施工作業,期間因交通不便,在當地諮詢申領摩托車駕駛證時,兩地交警大隊均告知其異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須提供居住證,否則不予受理。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下發〈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優化營商環境12項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公交管〔2020〕308 號)的規定,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無須再提交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憑證,兩地交警大隊的做法不符合政策規定。甘肅省公安廳交管局對隴南市、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下發督辦通知。目前,隴南市、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不再要求群眾異地辦理摩托車駕駛證必須提供居住證,艾先生已經申領到摩托車駕駛證。此外,甘肅省公安廳交管局在全省通報隴南、定西兩市發生的問題,對全省摩托車駕駛證“一證通辦”等異地通辦業務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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