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某餐飲公司反映二房東未及時落實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 湖北省認真組織核查並推動房租減免政策落實
武漢市某餐飲公司負責人熊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其承租湖北省國有企業所屬商鋪從事餐飲業,二房東未按規定落實房租減免政策。
國辦督查室收到該留言並經初步核實後,轉湖北省政府核查辦理。
湖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立即責成武漢市政府、省國資委調查核實。經查,熊先生反映情況屬實。熊先生名下餐飲公司承租的商鋪屬湖北武漢華江物業有限公司所有,該公司為湖北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國有企業)下屬控股公司。2019年,湖北武漢華江物業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掛牌招租方式,將該商鋪租賃給美嘉樂(武漢)商業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9月,美嘉樂(武漢)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將該商鋪轉租給熊先生名下餐飲公司,租期至2026年11月。根據湖北省國資委《關於2022年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的通知》有關規定,熊先生名下餐飲公司承租的商鋪可享受減免3個月租金的政策。2022年7月,湖北武漢華江物業有限公司按規定減免美嘉樂(武漢)商業管理有限公司3個月房租,但美嘉樂(武漢)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二房東未繼續減免熊先生名下餐飲公司(實際承租方)的房租。經督促,美嘉樂(武漢)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規定減免熊先生名下餐飲公司3個月租金,共計5.8萬元。下一步,武漢市政府、湖北省國資委將舉一反三、排查整改,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