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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某企業反映申請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遇阻 福建省政府認真組織核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

2023-01-17 10:2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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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某企業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市場主體反映問題通道留言稱,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漳州開發區)阻撓其申請成為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試點單位,導致其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遲遲無法辦理。

國辦督查室收到群眾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福建省政府核查辦理。

福建省政府高度重視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安排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漳州市政府開展核查。經核查,企業反映情況屬實。該企業在申請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項目試點過程中,漳州開發區管委會及開發區環境保護局以該項目不符合開發區“十四五”規劃的主導産業方向、該公司不符合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和該公司區域地下水質超標等理由,先後多次致函福建省生態環境廳,不同意該公司開展試點項目,建議省生態環境廳不向企業發放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導致企業在較長時間內無法開展相關業務。從核查情況看,漳州開發區在工作中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對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市場主體存在歧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了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其中未對申請單位是否符合開發區産業發展規劃作出限制。漳州開發區管委會以不符合園區發展規劃、主導産業方向等為由阻撓市場主體申請許可的行為,不符合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非歧視原則的要求。二是業務監管水平不夠高。根據試點要求,該試點項目地下水質量類別符合V類水質要求即可。但是漳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對試點政策要求不熟悉,以該企業區域地下水水質屬於IV類為由,向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建議不同意該企業開展試點併發放許可證。

經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督促,漳州市政府約談了漳州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要求其嚴格落實國家統一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得歧視和阻礙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市場主體申請行政許可,切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漳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區域地下水質情況組織現場核查和第三方機構監測,確認企業區域地下水質量綜合類別為V類,符合試點項目地下水質量類別要求,出具同意該企業申報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試點單位的意見;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按規定履行審核程序後,向該企業核發了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福建省表示,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採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動政策落實,切實提高行政效率,既嚴格監管、更優化服務,積極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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