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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反映部門間要求不一致導致無法辦理城市建築垃圾運輸核準 海南海口市有關方面認真核查並舉一反三完善機制改進作風

2024-12-04 12:3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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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群眾李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他到海口市秀英區政務服務中心為其公司4.5噸以下的車輛辦理城市建築垃圾運輸核準申請,工作人員要求必須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他隨後到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辦理該證件,又被告知4.5噸以下的車輛不需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兩個部門對證件辦理要求不一致,導致公司無法順利完成申請。

國辦督查室收到李先生留言後,經初步核實,轉海南省政府核查辦理。

海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後,責成海口市政府開展核查。經查,李先生反映問題屬實。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使用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無需申請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道路運輸證》。同時,根據《海南省建築垃圾管理規定》,4.5噸以下車輛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準,無需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因此,李先生所在公司4.5噸以下的車輛無需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可直接申請建築垃圾運輸核準。李先生向海口市秀英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中心)申請建築垃圾運輸核準事項時,初審人員對政策把握不到位、理解存在偏差,以該公司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為由退回申請,導致企業無法順利辦理相關業務。

經督促,海口市秀英區行政審批局受理並審批通過了李先生再次提交的建築垃圾運輸核準申請。同時,秀英區舉一反三,對473項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摸排是否存在政策打架、擅自要求清單外材料、審批人員業務理解偏差等問題,並建立“不予辦理否定報備制度”,要求存疑不予辦理的辦件需經分管領導審批。海口市要求市級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區、鎮(街道)、村(局)委會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指導,督促各級各部門辦事人員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及時解決群眾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堵點卡點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楊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