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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制止圍標、串標、內定中標人現象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11月18日電(關永輝)目前在招投標活動中,一些招標人往往利用資格審查,設置許多不合理或過高的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達到內定中標人的目的。福建省將對此立法,制止內定中標人和圍標、串標等現象。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對《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草案》規定:“招標人不得在招標文件中提出與項目不相適應的、過高的資質要求,不得以獲得本地區、本行業獎項或不合理的地域、行業、所有制等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現在的招投標專家庫大都是按照部門、行業設置的,存在專家資源不足、易被人熟知和操縱等突出問題,直接影響評標的質量和公正。為此,《草案》規定,省人民政府依法建立跨行業、跨地區的綜合性的評標專家庫,並根據使用功能,按行業(專業)和地方(區域)分類設置子庫。

    此外在招投標中,還存在大量以挂靠、出借資質證書,由其他單位在投標書上蓋印簽字等借他人名義投標的情況,侵害了廣大項目業主的合法權益,也給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製造了條件。為此,《草案》規定,違反規定,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投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

    《草案》同時還規定,只要使用的是財政資金,建設的是關係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法定必須招標的項目,都應當進行招標。(完)